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及高层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月 6, 2018

敬请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上市的卓佳客户留意以下事项,并因应个别情况采取适当行动。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监会」) 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刊发了《执法通讯》提醒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注意他们在公司的重要角色及应达致的高标准。

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人员应以诚实及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他们在预防欺诈、管理利益冲突和及时披露内幕消息方面的职责,并时刻将公司利益置于其个人利益之上,以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及保护自己以免成为调查及执法行动的对象。

 

Topics: 监管更新和新闻,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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